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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:工农南路东侧,扬子路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

更新时间:2023-12-29    |    阅读:510次

   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》、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要求,现对茶蓬新村以东、永华公路以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》信息公示如下: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    工农南路东侧,扬子路南侧地块(以下简称“调查地块”)位于仪征市真州镇城南社区居委会。本次调查范围为西至工农路南,南至空地,西至跃进路,北至扬子路,总面积为68742.56平方米。地块属于国有用地,根据仪征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,该地块征收后作为二类居住用地(R2),属于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规定的**类用地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(2019年1月1日)第五十九条规定,用途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,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在前述要求下,江苏茂源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(报告编制单位)受仪征市真州镇人民政府(业主单位)的委托,对该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

二、调查工作及分析结果

    2022年7月,“调查单位”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地块开展了**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。根据收集的资料、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分析表明,地块内可能存在污染源,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。2022年9月,调查单位开展了第二阶段调查,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柱状样点位44个和地块外对照点1个,共布设6个地下水监测井和地块外1个对照点;共送检199份土壤样品(含19个平行样)、8个地下水样品(含1个平行样)。本次调查土壤测试项目为: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中基本项目45项、pH、石油烃(C10-C40)、总铬、钼、锌、丙酮和氟化物。地下水测试项目为: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中基本项目45项、pH、石油烃(C10-C40)、总铬、钼、锌、丙酮、氟化物、铝、硝酸盐、硫酸盐、氯化物和总大肠杆菌。

上述土壤检测因子含量未超过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和《深圳市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》(DB4403/T 67-2020)中**类用地筛选值,地下水检测指标浓度未超过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 14848-2017)Ⅳ类标准限值和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、风险评估、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、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(试行)》**类用地筛选值。

三、调查工作结论

综上所述,本次调查未发现地块内土壤的关注污染物超过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**类用地风险筛选值。按照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(HJ25.1-2019),调查工作可结束,无需进行后续详细调查。本项目地块土壤、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处于可接受水平,可用于居住用地(R2)的开发利用,建议加强对该地块的管理工作,防止二次污染。

四、 相关建议

(1)本地块在后期施工建设阶段,要做好场地污染防治工作,防止平整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。

(2)对地块进行定期巡查,避免地块收到认为扰动。控制和保持该地块现有的良好状态,杜绝地块的监管真空,防止出现认为倾倒固废、偷排工业废水等现象。

    (3)鉴于场地计划建设居住用地,建设单位需制定详实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,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各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,杜绝不当开发。

    五、公众查阅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

     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在江苏茂源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(http://www.jsmykc.com/)网站上登载,公众可即日起登陆查阅。

    六、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

    场地责任单位:仪征市真州镇人民政府

     联系人:厉伟

     电话:18652777898

     场地调查单位:江苏茂源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

     联系人:毛晓青

     电话:0514-83417080

     地址: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真州西路188号

    邮政编码:211400